张家口新闻网讯(记者李颖)通过提升案件质量倒逼法院精细化审判管理,全力解决瑕疵案、立案难、案件周转时间长问题。今年年初,市中院部署了提升案件质量年活动,各基层法院从提升法官审判技能、提高案件质效着手,创新工作思路,制定出台多项先进措施,切实解决了案件审判中存在的问题,使提升案件质量年活动获得实效。
活动中,宣化县法院创设的“一事一议”制度大大提升了工作效率,实现了精细化管理。“一事一议”制度即针对审判实践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及时出台有针对性的对策、意见,并通过审管办下发专门文件监督落实。例如针对涉诉信访案件,法院自查自纠,依此制定下发了《关于应用支付令的使用说明》、《关于严格慎用公告送达的意见》等文件,这些都是充分参考了实践中发现的问题加以整改后出台的针对性制度。
尚义县法院则从完善监督管理入手,推出了针对办案法官和办案质量的”四个通报“制度,即把案件裁判文书、结案率、上诉情况、投诉情况全部晾晒出来,促使法官自觉提升业务水平和办案质量,做到阳光审判和规范审判;阳原法院从强化案件的全程跟踪和动态监督、管理入手,推出加强培训、加强完善作用和职能、加强通报的“三个加强”制度;沽源县法院推行党组成员、审委会委员旁听案件庭审制度,通过做好审前服务、规范旁听制度、健全审后沟通,努力提升审判质量和效率。
据市中院审判管理办公室统计的数据显示,自年初开展提升案件质量年活动以来,截至8月份,全市法院信访案件同比减少141件次,下降16.6%;初信初访减少18件次,下降20.2%;已结超审限案件基本杜绝,审限内结案率达到99.62%,非诉周转环节减少,周转期大大缩短。同时,庭审作风日益规范,庭审礼仪、庭审公开受到社会肯定,投诉干警庭审不规范、接访态度粗暴、办案不公等现象明显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