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下花园区采取多种措施鼎力为优抚对象解决实际问题,有效保障了重点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
及时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通过“一卡通”发放抚恤补助和优待金223万元。承担优抚对象医疗保险,为392名优抚对象缴纳医疗保险资金5.6万元,实现了全区550名优抚对象全部分类参保。实行优抚对象门诊费补助,将门诊补助标准上调5个百分点,为重点优抚对象发放包干门诊补助11万元。将家庭困难优抚对象全部纳入城乡困难救助体系。发放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生活费,按照每月350元的城市低保标准,为2011、2012年度71名城镇退役士兵发放待分配期间生活费24.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