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永春)今年以来,为切实将“依法治安”理念落到实处,衡水市安监局研究制定了一系列制度,实现了“权力行有所止、干部心有所畏”,全面提高了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提升了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积极性。
为了进一步规范安监人员进企业开展工作的行为,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该局制定了《衡水市安监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安监人员进企业开展工作的规定》,明确规定安监人员凡进企业开展工作,事前都要实行审批备案,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将工作落实情况反馈给办公室。明确规定凡进企业开展工作人员除持有两个执法证外,还须持有市局颁发的上岗证,方能进企业开展工作。
进一步改进安全生产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该局制定了《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相关规定》,明确安全生产执法必须坚持检查一家、规范一家,处罚一家、警示一批的“四个一”原则和隐患不彻底整改不放过;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所查出问题的严重性和对安全生产重要性认识不到位不放过;企业干部职工没有受到教育、未举一反三自查隐患的不放过;企业安全基础和安全管理没有明显提升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
为了确保在企业实现安全生产责任全覆盖,责任落实全覆盖,该局制定了《生产安全事故对企业倒查问责指导性意见》,通过对“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的事故倒查问责,使企业内全体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上人人有压力,人人有动力,人人有责任,推动企业警醒起来、严格起来,从根本上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