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新浪河北|资讯|同城|美食|时尚|旅游|城市|健康|教育|汽车|优惠商家|世界杯

|邮箱|注册

新浪河北

新浪河北> 唐山>社会新闻>正文

唐山一驾驶人一年内两次酒驾被查获

A-A+2015年5月21日09:20唐山晚报评论

  本报讯 近日,市公安交警支队九大队查获一名二次酒驾驾驶人,交警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0天,吊销驾驶证,并处罚款1000元的处罚。

  据介绍,交警九大队秩序中队民警在唐丰快速路收费站查处酒驾时,发现一辆小型汽车驾驶人形迹可疑,便上前将其拦下。经酒精测试,该驾驶人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随即对其采取了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强制措施。

  经调查,民警发现该驾驶人在2014年曾因酒后驾驶被交警五大队查获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行政拘留10天,吊销驾驶证,并处罚款1000元的处罚。

  交警表示,酒后驾驶是一种非常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极易引发交通事故。我市公安交警部门持续加大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增加查处行动频次,不定时间、不定地点,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张勇 季男 魏伟)

保存|打印|关闭

新浪简介|新浪河北简介|广告服务|联系我们|客户服务|诚聘英才|网站律师|通行证注册|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版权所有

分享到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