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镜子”重在“找差距定规矩” “洗洗澡”重在“变观念树形象”
“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从年初“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到《关于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从严禁公款吃喝到严禁公款送贺卡,短短11个月,中央出台了一系列针对公款滥用的禁令。在这场党风政风整肃中,市委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出台《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承德市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极具针对性、操作性的长效机制。“十对照”“照”出“老病灶”,“十整治”“治”出新形象。
“十对照、十整治”主要包括对照改进学风、文风、会风要求,重点整治文山会海;对照勤政为民的要求,重点整治机关和公务人员慵懒散拖等问题;对照严肃财经纪律的要求,重点整治“小金库”等问题;对照厉行勤俭节约有关规定,重点整治公款宴请以及违规搞楼堂馆所建设等问题;对照密切联系群众的要求,重点整治脱离群众、对待群众简单粗暴、联系群众制度不落实等。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我市出台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大力改变文风会风,厉行勤俭节约。
建立市委常委、副市长联系基层联系群众制度,明确县区、乡镇(街道)、村居(社区)联系点,定期联系走访。市委常委、副市长每年在基层调研40天以上,并形成2—3项调研成果,有效地防止了调而不研、研而不实现象的发生。
严控陪同人员,市领导出行集体乘车,严控随行车辆,轻车简行。市委书记、市长调研,陪同的市直部门负责同志3人以下,县区1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陪同。市委副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政协主席调研,陪同的市直部门负责同志不超过2人,县区负责同志1人。市委常委、副市长调研,陪同的市直部门负责同志不超过2人,县区分管负责同志1人。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只安排1名负责同志陪同。
严格接待制度,调研全程不清道封路,不清场闭馆,不到边界迎送,从根本上杜绝了违规使用警车、警力现象的发生。调研点不搞装饰布置,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既减少了浪费,又减轻了基层的压力。
严格会议审批。对以市委、市政府名义举办的会议活动实行年度计划管理,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统筹安排。未列入年度计划的会议活动,一律取消,确需以市委、市政府名义举办的,须报送市委、市政府批准。
各部门召开的全市性会议和举行的重要活动,须经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审核后报批。市直部门召开的本系统全市性会议,每年不超过1次。认真执行“无会月制度”,每年5月份一般不召开全市性会议。
严格会议时间。除党代会、人代会、政协全体会议外,全市性会议不超过1天,专项会议不超过半天,电视电话会议不超过90分钟。专项会议只安排一名市领导主讲,时间不超过40分钟。提倡自己准备讲稿,讲话和发言开门见山,直奔主题,讲短话、讲实话、讲管用话。
改进会议方式,减少集中开会。以督导调度会、现场办公会代替工作会议,通过召开电视电话会议或视频会议形式合并内容相近、时间靠近、参会人员重叠的会议,将上级精神一次传达部署到基层,让干部摆脱文山会海,深入基层更好地工作。
精简文件简报,严格文稿发表。未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市直部门、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公室禁止向县区、乡镇党委和政府发布指示性公文,禁止要求县区、乡镇党委和政府报文。禁止县区和部门多头报文、越级报文。各部门、议事协调机构报送市委、市政府的简报只保留一种,并明确报送范围。市委常委、副市长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讲话,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会场一律不摆放鲜花和果品、不制作背景板。
严禁提高会议用餐、住宿标准,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简化公务接待。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安排群众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鲜花果品、不组织专场文艺演出、不安排超规格套房,除特殊情况不安排接见合影、不赠送各类纪念品或土特产,不安排宴请、不上高档菜肴、不干扰群众生活、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洗洗澡”重在“真见效树形象”一年来,全市正风肃纪行动扎实开展,深入人心,深得民心。
“三公”经费普遍下降。各县区、市直单位认真落实公务接待、公务考察、公车管理相关制度,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得到进一步落实,公款吃喝、挥霍浪费现象明显减少,“三公”经费支出与去年同期相比普遍下降。1-8月份“三公”经费同比,滦平下降19%,丰宁下降42%,承德县下降20%多。市公安局下降21%。
文件简报会议进一步精简。各县区、市直单位加大审核把关力度,大幅减少发文数量,能通过内网、邮件解决问题的,不再印发文件。进一步减少或合并有关会议,压缩会议规模,通过建立电子公文交换系统、召开视频会议等形式,减少相关费用开支。例如,丰宁县、乡两级党委、政府召开的综合性会议同比下降40%,发文减少30%。
车辆管理进一步加强。各县区、市直单位深入开展党政机关公车治理工作,严格控制车辆购买,减少经费开支,除新批准成立的部门,原则上不允许新购置公务用车,只对现有车辆进行报废更新;对超标车辆进行封存,对违规车辆完成或正在进行处置清理,在检查中没有发现超编配备使用车辆问题。按照《河北省集中治理违法违规使用“冀O”专段民用号牌工作方案》要求,各县区、市直单位对违规使用冀“O”民用专段号牌车辆进行了全面清理,于10月30日前全部完成我市违规“O”牌车清理工作。在车辆使用方面,市检察院发挥车辆管理GPS系统作用,有效控制发生超速车、霸王车现象。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逐步规范。各县区、市直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根据《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等文件规定要求,本着“厉行勤俭节约、避免二次浪费、减少墙体破坏、确保建筑安全”的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各级领导率先进行整改,于2013年10月10日前全面完成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
制度保障和约束得到进一步强化。各县区、市直部门对活动中查找出的问题和制度漏洞,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如市卫生局重新修订了《财务管理办法》,制定了《卫生局党组克服“四风”承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联系群众的作风有效改进。各县区、市直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营子区出台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建立了领导干部直接联系群众长效机制。市林业局制定了领导班子联系群众、服务群众“连心卡”、班子成员亲自接访下访、党员志愿服务、党员干部联系群众督查落实等多项联系群众制度。
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各县区、市直单位把开展正风肃纪活动与各项工作有机结合促进了工作作风转变、发展环境优化提升。平泉县制定下发了《优化市场主体发展环境实施方案》,兴隆县制定《简政放权提质提效实施方案》,将11个部门24项行政管理权下放,全县17个乡镇完成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并实现了与县服务中心的联网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