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转作风、提效能、比担当、作贡献”活动,邯郸公积金中心以“下决心放、坚定地管、由心生服”为工作理念,不断探索服务便民化,围绕民生民利,聚焦为民办实事,针对群众最关心的贷款业务,经研究决定简化贷款担保政策,并下发了《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精简贷款个人担保业务的通知》(邯公积金字[2021]18号),规定从2021年6月1日起,职工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不再需要提供担保人。通知规定“无配偶或配偶无固定工作的缴存职工和自愿缴存人员,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业务统一实行房产抵押模式,不再要求由自然人提供担保”,此举不仅为单身职工也为单方缴存公积金的职工解决了贷款业务上的难点堵点。

  来源: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