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秦皇岛市残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联合印发《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考入中高等院校的困难残疾学生及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资助工作的通知》,为今年的有关资助工作作出部署。

  一、资助通知

  为做好今年家庭困难残疾学生和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资助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使更多的困难残疾学生和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学生不因家庭困难而失学,助力助残服务工程圆满完成,市残联要求各县(区)残联,在高考结束后及时筛查本县区家庭困难残疾考生及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考生被高校录取的新生名单,并逐一登记造册,将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纳入到资助范围,待收到学校录取通知后,按程序申请。

  二、资助范围

  继续享受建档立卡政策的家庭、特困供养、低保、低收入家庭或所在学校依据秦教规财〔2020〕13号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范围的,当年考入高中、技校和全日制中专、专科、本科(含特殊教育本科)、研究生院校的秦皇岛市籍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以及参加函授或自学考试取得大专以上毕业证书的秦皇岛市籍困难残疾学生。

  三、资助标准

  1。 县区级残联对考入高中和初中起点中专的困难残疾学生一次性资助300元,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多筹集资金,加大资助力度,扩大资助范围。本项困难残疾学生仅限于建档立卡、特困供养或低保家庭。

  2。 市残联对困难残疾学生及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考入全日制高中起点专科一次性资助3000元,本科及研究生一次性资助5000元。对参加函授或自学考试,取得大专毕业证书的困难残疾学生一次性资助3000元,取得本科以上毕业证的一次性资助5000元。

  3。 省残联对困难残疾学生考入本科的另外一次性资助5000元,研究生另外一次性资助6000元。省残联对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研究生、本科生另外一次性资助3000元。困难残疾学生及困难残疾人子女仅限于建档立卡、特困供养或低保家庭。具体审核由市县区残联财政负责。

  四、资助条件

  1。 受资助人需要享受建档立卡政策的家庭、特困供养、低保范围或低收入家庭范围,具体以各级资助标准为准。

  2。 当年考入全日制中专、大专、本科、研究生院校或者取得函授或自学考试大专以上毕业证书。

  3。 学生本人或家长持有第二代或智能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4。 学生本人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

  五、审核材料

  1。 残疾学生需提供本人一寸彩色免冠照片(底色不做要求)两张、身份证、残疾人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残疾人家庭子女需提供本人一寸彩色免冠照片(底色不做要求)两张、本人身份证、家庭户口本和残疾家长身份证及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2。 享受建档立卡政策的家庭、特困供养、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分别提供扶贫手册(盖章)、特困供养人员证件、最低生活保障证、低收入家庭确认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准考证》、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4。《录取通知书》原件、复印件和网上录取查询结果,函授或自学考试的提交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 符合省级资助条件的,还需要提供学生证复印件或学校入学证明原件。

  六、申报程序

  1。 初审(2021年8月7日前完成)。参加高考的申请人可以凭申报审核材料前四项先行报名,填报《秦皇岛市考入中高等院校困难残疾学生或残疾人家庭子女资助申请表》(附件1)。同时符合省级资助的,填报《河北省资助考入中高等院校困难残疾学生或残疾人家庭子女资助申请表》(附件3)。全部一式两份,交县区残联、财政审核。县(区)残联审核合格、汇总后,填报《秦皇岛市考入中高等院校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花名册》(附件2),同时符合省级资助条件的,分别填报《河北省资助考入中高等院校困难残疾学生备案表》(附件4)、《河北省资助考入中高等院校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备案表》(附件5)。各县区将审核合格的受资助学生名单公开公示一周后,8月15日前,将电子版资料上报市残联教就部。

  县(区)残联对于考入高中的残疾学生和市属技校的残疾、残疾人家庭子女学生,审定后直接予以资助或落实相关优惠政策。

  2。 复审(2021年8月31日前完成)。申请人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务必于8月20日前将原件复印件交县区残联及县区财政审核,审核合格后将《申请表》《花名册》纸质版电子版上报市残联,市残联会同市财政审定后,将资金全部按人拨付到县区。属于省级资助的,市残联审核无误后商市财政局联合报省残联、省财政备案,资金由市级直接拨付到学生交通银行卡内。

  七、工作要求

  对考入中、高等院校的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家庭子女学生实施资助已经列入市政府2021年民心工程,是得民心、合民意的民生工程,是提高残疾人素质、改善生活的重要途径,各县(区)、各相关单位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各自按职责做好协调联动、紧密配合,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学生得到资助。

  1。 教育部门。负责把助学优惠政策宣传到全市各中学初、高中毕业班,提前让符合条件的残疾学生或残疾人家庭子女了解政策、做好准备,提前办理相关证件,避免中高考后忙中出错,错过申报时间。组织学校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

  2。 民政部门。负责开展特困供养人员、低保人员、低收入家庭的认定工作,确保上述受资助学生顺利申报资助。

  3。 残联部门。要加大宣传,使助学优惠政策家喻户晓。要对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家庭子女学生情况逐一建档立卡,做到底数清楚。要加强对资助工作的管理,规范申报程序,严格审核受资助人材料,确保按时上报材料。对于工作不认真或工作拖沓耽误申报资助的,自行承担责任。要加强监督检查,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不断完善资助管理制度,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家庭子女学生得到资助。各县(区)残联对受到资助的学生跟踪问效,鼓励他们树立信心,克服困难,顺利完成学业。市残联将联合相关部门对所有受资助学生条件进行实地抽查,对存在不符合资助条件情况的县区,将今年违规领取的资金从明年资助该地区的资金总额中扣除。

  4。 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的筹集、拨付,会同残联做好审核监督检查。

  来源:秦皇岛市残疾人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