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常规”的年款以外,李宗扬在讲座中提到,明清瓷器上其实还存在一些“另类”的款识,这些款识一般被称作“花押款”,也称花样款、记号款、图案款等,是指落于瓷器底部的非文字的图案标记,较多见于景德镇出产的民窑瓷器上。“花押”的本意原是指在文书契约上的签字或代替签字的符号,被用作取信于人的凭记。花押的使用在唐代已经出现,在元代达到兴盛。由于花押广为流传,不可避免地影响到了瓷器生产上。花押款瓷器在明代就已经出现,而到了清代康熙、雍正时期则开始广为流行。
据李宗扬介绍,明清时期的花押款常见有以下这些图案:第一类是佛教图案,如轮、螺、伞、盖、花、罐、鱼、肠等;第二类是道教图案,如还魂扇、宝剑、葫芦、花篮、渔鼓、笛子、荷花等;第三类是动植物图案,如龙、凤、鹿、龟、鹤、松、竹、梅、灵芝、瑞草、艾叶等;第四类是博古图案,如八卦、太极、八宝、八音、琴棋书画等;第五类是“豆腐干”图案,即在双重方框内绘横竖相间的线条;第六类是“四朵花”图案,即在双重圆圈内绘四个似字非字的图案或四个花朵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