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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一公司利用网络虚假宣传被罚1万元

A-A+2014年12月11日10:36唐山劳动日报评论

  (记者 志远 通讯员 江旭悦、杨国华)日前,玉田县工商局查处了一起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广告的案件。

  据悉,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于今年10月中旬开始,在某网站上发布了其生产的食品加工机械的宣传材料。在宣传材料的内容中含有“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是一家食品加工机械的专业生产企业。我们的产品质量优良、价格合理、工艺一流、包装安全、交货及时。我们有良好的客户基础,产品畅销世界各地。目前,我们的产品出口到27个国家和地区,已经与世界各地的批发商、制造商以及个人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业务关系……”等语言。

  至被查获时止,执法人员要求当事人出具产品出口等相关证明资料,其不能提供,且交代网络宣传内容是虚构的,其公司并未向27个国家和地区出口任何产品,也未与世界各地的批发商、制造商及个人客户建立长期稳定的业务关系,生产的产品仅在河北、山东和河南等几个省份有售。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份、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规定,构成了网络虚假宣传行为。依据该法,玉田县工商局对其作出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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